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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 广西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I 级响应

2020-01-26 21:11:00   文章来源:    浏览数:

1月24日晚,广西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020年1月24日23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

       1月24日晚,广西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020年1月24日23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

                                                
科普知识
什么是Ⅰ级响应?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级。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其他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其他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与本省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本省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卫生防疫
我们怎么做?

 

 

面对一级响应,做好防护很重要。

划重点:

面对疫情,大家都应该做好个人防护、不去人群密集的地方。


 

 

(责任编辑:上林县人民医院)